福建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认真部署开展“敬老月”活动
  作者:党万海  浏览:4433  发布时间:2012/9/29
根据《厅机关开展“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法制总队专门召开总队长会议研究该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敬老月”活动。一是开展走访慰问。定于9月27日前后由法制总队领导和有关人员到总队退休老同志家或医院走访慰问,送上总队全体民警对老同志中秋和国庆两节的节日问候。二是组织周边游和召开座谈会。拟定10月中旬下午(具体时间另定),组织老同志到江滨公园观赏风景,领略福州近几年建设发展。到厅里参观“福建公安展示厅”、“警官之家”和“总队法制文化长廊”,并召开座谈会,介绍法制总队近年来的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了解并帮助解决老同志家庭、生活中具体困难和要求。三是组织青年民警开展志愿服务。拟定10月中旬(周六、日),组织总队青年民警到老同志家开展聊天、家政、信息咨询等帮扶活动,体现总队大家庭的温暖。四是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总队信访室开展为期一个月(10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维权优待活动,认真对65岁以上老年人投诉维权信访件清理,做到快办、快结,开展法律咨询,如有必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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