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林金山  浏览:1705  发布时间:2011/1/4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整体推进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2006年以来,集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加强领导,全面开展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活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机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做好老龄工作。
     从构建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老年服务设施,到落实五保、低保、医保政策,再到实施社会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等等,积极拓展养老空间,提高养老品质,丰富老年文体生活。近几年,全区投入资金6837多万元,用于扩建集美老年活动中心,创建省级示范老年学校和新建社会福利中心,不断完善老年生活、活动、娱乐的场所和设施,促使全区2.5万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促进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国老龄委工作委员会于2010年11月29日授予厦门市集美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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