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农村私塾琐谈
  作者:杨世玮  浏览:3234  发布时间:2010/11/13
农村私塾琐谈
杨世玮   
  私塾,旧时家庭、宗族或塾师自己设立的教学处所。清代开始,在政和农村,由于职业与教育很有关系,能识字者常有职业的优先权,甚至能离开乡村社会。即使在农村,能识文断字亦可以使他在乡村获得尊重。因为他们会替人家看信、写信,会帮助人家写各种票据、证明,会替人家写各式帖子或对联。因此,许多村庄纷纷办起了私塾,请先生教育自家孩子成知书达礼之人。
  清道光二十年(1840),政和县农村每乡或村均有一所私塾。当时,全县有私塾100余所,在校学子1500余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政和县在推行“新式教育”后,仍有私塾80余所,学子700余人。民国初年,虽然废除了清朝的“科举”制度,建立公办学堂,但公办学校尚未遍及农村,对农村七、八岁适龄儿童要送到城里入学根本无法实现。因此,只好沿习明清两朝对初学儿童所采取的教育传统,组织可以就学的儿童,请一位德高望重老先生办起“私塾学堂”。据考证,全县共有50余所,学子约800余人。由于民众自发兴学,民族文化得以广泛延续。
  政和农村私塾的开办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家塾:富豪之家延师设馆,专教自家及亲友子弟,唐朝未年,银青光禄大夫许延二的后裔许应官就在澄源上洋村创建家塾一所,作为许家子弟的蒙馆;二是学塾:塾师自行设馆,收徒授课;三是村塾或族塾:凡有公产、公房的祠堂、会社、主事者择师设馆,收同族(同村)的儿童就麒间;四是义塾:由地方热心教育人士捐资或倡捐集资兴办,免费或减费接纳一定地区范围内的贫穷子弟。清嘉庆十年(1805)政和县生员宋捷登在乡里倡办义塾置田800亩,请蒋衡等宿儒任教,积书几万卷。
  凡入学儿童,必须经过“发蒙”和“入学堂”两道程序。“发蒙”:就是凡尚未入过学堂的七、八岁的儿童,需要请一位先生为他(她)“发笔”(即发蒙)。在当时政和农村村民十分重视“发蒙”这天,除宴请先生之外,还要宴请至亲的亲戚和朋友来以示庆贺。时间一般都选择在元宵过后即农历正月下旬的一天上午举行。
  “发蒙”仪式开始时,主人在客厅正中的壁上,贴上用红纸写的“天地国亲师香位”神牌,“神牌”左侧写“左文”,右侧写“右武”。神桌上点上腊烛、团香(宝塔状盘香,以示绵延不断,有始有终);客厅正中摆上一张两个抽屉的单人桌子,围上桌围,桌子上整齐地摆着纸、笔、墨、砚及用红纸圈好的“大葱”(象征聪明)、“大蒜”(象征会算)、糕(象征高升)、松明(象征功名)、灯芯草(象征惊心、虚心、贯通)、蛋(象征太平)、麦芽糖(象征坐得住)、爆米花(象征心窍开通)等糖果点心,并点上红腊烛。桌子上方摆放一张交椅;左右两侧坐满亲戚朋友。九时许,家长请来“先生”,奉茶敬烟之后,由家长带领“发蒙”儿童,先向先生鞠躬问好;接着由先生带领儿童向天地三鞠躬,向祖宗三鞠躬;然后将儿童扶坐上交椅,先生给“发蒙”儿童添好笔墨,抓住儿童右手描写“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学生某某某呈”。写好后,叫儿童左手抓“大葱”、右手抓“大蒜”,摇一摇,仍放回原处,先生退到原设的席位上,家长抚儿童向先生三鞠躬,向亲朋三鞠躬。最后,由儿童的母亲亲自用“葱”、“蒜”煮好两碗面送到客厅桌子上,“发蒙”儿童和先生各吃一碗。家长向亲戚朋友分吃糖果茶料,中午大摆宴席宴请亲朋和先生。
  “入学堂”:农历二月初,“私塾学堂”开学。“发蒙”儿童由家长带到“私塾学堂”(一般设在庙宇、祠堂或大户庭院里,学生须自带一张桌子和板凳,长短、高矮、大小不一),先向先生行鞠躬礼,再由先生带儿童向贴有“大成至圣孔子先师”神位行三鞠躬礼,然后将各自带来的糖果分发给先生和一起就学的儿童吃。这些手续办完之后,学生们坐到自己带来的桌椅上,摆上笔、墨、砚和嫩纸,由先生先后把住每个学生的右手描写先生预先写好的字帖“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学生某某某呈”,一边写,一边念。经过一段的描写,再接着照样临写,直到能写能念后,才开始教儿童识字,习字。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书。
  私塾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除先生有事外出外,天天都要上学。私塾的作息时间,一般都按农村百姓起居的时间,上午八点入学,十二点午饭,下午二点入学,五点放学,夏天推迟到六时。晚上,一般以在家自学为主。私塾先生一般根据学子的文化程度,进行复式教学,以因材施教为主,普遍采用灌注式。学习时先由先生点读、领读,再让学生熟读,背诵。写字先由先生扶着手写,而后描红,再后临帖。学子每天的学习程序,一般是上午八点进校时,先背“进门书”(即背头一天点读的书),背完后,先生再讲新课,十点左右,先生安排学习写字。下午二点,各学子温习上午先生讲课的内容,放学前逐个在先生面前背诵,四点后安排写字和画图。写字规定以欧、柳、颜的楷书字帖为临写范本(如果是念经学的学生,上午,下午授课后,还要作“对子”,即先生出上句,学生对下句和作文)。循环往复,可谓点书、温书、背书三部曲。先生平时管教较严,对学童实行辄加体罚,如吵架犯规罚面壁,在孔子像前跪香,用戒尺打手心、屁股等,政和县东常市(现东平镇)有句民谚:“一片无情竹,不打你不读;父母要纵容,莫要送来读。”正是当时师生关系的一种写照。然而,就是这样看来死板的私塾教育,当年却在政和农村大行其道。
  私塾的教学内容分为三类。对初学者以《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千家诗》等为学习内容;程度高一点的学子便读《四书》中的《论语》、《孟子》和《五经》中的《诗经》;再高一等的学子读《大学》、《中庸》、《左传》、古文选篇或唐诗宋词。另外,还要学习尺牍和珠算两门课。尺牍,从称呼、格式教起,指导学生学习各类书信的内容和写法。珠算,从口诀和发珠教起,指导学生练习加减乘除的打法和程序,以及各种应用题的运算。先生往往能迁就事实,应学生涨(指学识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增加教学内容,很是迎合家长的需求心理。
  私塾的学子对先生非常尊重。古代在政和就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学生尊敬先生不亚于父母。私塾里的先生生存直接仰仗于家长的供给。一位私塾里的先生,如果是教“蒙学”,每个学子每年要奉敬先生“束修”(即教学工资100~150市斤大米,也可按银元折算);如果是教经学,每位学子每年奉敬“束修”200~300市斤大米。如果是外地请来的先生,每个学子家庭还得轮流供养先生一日三餐伙食和浆洗衣服、被褥和蚊帐。学子在“端午”、“中秋”、“春节”这三个传统节日里,要给先生敬送礼物和学费。(当时的学费不是一次性收取的,也是按端午、中秋、春节三个节期分期缴纳。而且有的地方是“穷照穷出,富照富出,家长无不胜担负的痛苦”。相对低廉的学费和灵活的收费方式为许多私塾招徕了众多学生。)在“春节”期间,每个学子一定要到先生家拜年,先生也会热情招待和给学子包“压岁钱”。
在早年教育不普及的年代,私塾教育为政和县农村众多失学的民众,提供了一个获得知识与机会的渠道,许多人因此未沦为文盲,甚至因为受到私塾教育,成为知书达礼之人。在政和的教育史上,私塾的贡献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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