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敬老院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王泉力  浏览:21427  发布时间:2015/3/11

随着社会化发展进程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如何积极加以应对,使老年人老有所享、老有所乐?这就要求我们相关部门要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来满足不断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这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敬老院面临的各种尴尬现状

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加强乡镇敬老院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建设敬老院及相关服务设施,极大的改善了养老服务条件,使养老服务业得到了一个新的发展。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竟如人意的问题。

林大爷早年丧妻,膝下无子女,这几年身体时常生病,虽有弟兄、侄子照顾,但总觉得不自在,希望能到敬老院生活。前几天,他打听到乡敬老院还有很多床位空着,就想申请入住,负责人告诉他,目前不能接纳,原因是敬老院运行经费不足,供养困难,林大爷只好失望而归。

据了解,我县已建成乡镇敬老院有8所,五保幸福园19所,共有531个床位,而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人有15764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张,已达到我国“十二五”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要求,如果再加上目前在建的东源乡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中心的200个床位,我县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已达到相当高的标准。

然而,日前笔者了解到,在我县九个乡镇中,只有乍洋、富溪、英山、黄柏等四个乡镇的敬老院有五保人员入住,其他乡镇敬老院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没有人员入住。即使现在有人员入住的敬老院,其入住率也不到50%,一边是床位空闲着,一边是需要入住的人却住不进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境况呢?

建院容易养院难

据一位乡镇民政办负责人透露,目前,农村有很多孤寡老人想入住敬老院,但是乡镇不敢收,主要是乡镇财力不足,供养不起。

2014年,省民政厅出台了一份关于调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集中供养人员在此基础上上调20%左右,也就是说,我县集中供养的人员每人每年所需资金为4872元,扣除省级财政每人每年2100元的补助外,不足部分都要由当地财政负担。而我县由于财力困难,除按规定上报人数配套所需之数外,乡镇敬老院再要多收供养人员,无疑要加重很多负担。

“省市只是在敬老院建设阶段给予一定的费用,敬老院建设后,要入住供养人员,大部分费用都是要由县乡负担,而像我们财力困难的县乡,经费没地方来,现有入住人员能维持正常运行已经不错了,那还敢全部入住啊。”一位县民政工作人员坦言。

一位乡镇民政负责人戏谑说,即使入住的人员,都要烧香保护他们不能生病,一旦生病住院了,医疗费用乡镇垫付不起。

事实是否真是如此?县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敬老院供养人员大病住院,除正常新农合报销外,民政部门给予医疗补助每年封顶累计1万元,而县里对于开展大病二次医疗费用救助保险的病种只有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种,其他大病很难得到补助。

不惟如此,养院难还在于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没有编制。据悉,目前已运行的四个乡镇敬老院都是聘用临时人员进行管理,以致敬老院没办法进行法人登记。

再者,养老护理员的欠缺也是我县乡镇敬老院养院难的因素之一。

拓宽经费筹措渠道 健全管理体制

如何破解乡镇养老院养院难问题?首先除了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外,还要积极争取外援,加大争取社会性捐助力度。为鼓励本地乡贤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捐助,县、乡政府可以出台专门政策,对敬老院建设有较大贡献的企业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倾斜,通过媒体表彰方式,让捐助过敬老院建设的有识之士得到社会的赞颂和肯定,更大的激发他们帮建敬老院的热情。 

其次、可利用闲置土地等资源,采取种植、养殖等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兴办手工业等经济实体,不仅使入住老人身体得到锻炼,还可以增加一定的生产经营收入,乍洋敬老院在这方面做的就很成功,值得借鉴。

第三、可以开门办院,在本乡镇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利用敬老院闲置资源,吸纳社会上的老人到敬老院来养老,增加敬老院收入。

第四,县级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具体文件,明确乡镇敬老院属性的同时,定编定人,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规范并健全敬老院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可以选拔任用有爱心、乐于奉献、热爱敬老事业的人担任院长,并大力引进专业养老服务人才,整合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使入住养老人员在生活照料、精神慰籍、心理调适、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各方面得到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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