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道: 诉讼足不出镇可实现一次性完成立案
  作者:范小辉  浏览:1728  发布时间:2015/6/25

6月25日,建瓯市房道镇司法所多元协作法院立案受理点成立。该所所长魏少英高兴介绍,需诉讼立案的当事人只要将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递交给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指导诉讼,法院立案人员通过网络传输收到立案材料后,立即受理,即时立案,及时反馈立案号等信息,当事人足不出镇就可实现一次性立案。

据介绍,建瓯市人民法院、建瓯市司法局今年进行立案改革,实施“点对点”多元协作。该创新方式旨在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据介绍,“点对点”多元协作立案,将法院立案庭、人民法庭和各乡镇司法所统一为标准化立案登记点,对建瓯法院有管辖权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既可向法院立案或人民法庭直接递交起诉材料,也可向各乡镇司法所递交起诉材料,完成家门口无负担立案。通过政法多元协作、点对点直连的方式,进而打破“块块区划限制”,最大限度拓展纠纷解决途径、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跨区域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

据介绍,各乡镇司法所的配合协作立案具体操作为,各乡镇司法所代为接收建瓯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递交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诉讼材料,并进行立案前的初步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将相关诉讼材料视管辖发送给立案庭或人民法庭,对应立案庭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正式立案后,告知立案号。

据介绍,乡镇司法所在配合协作立案登记中不享有最终立案权,但其拥有代为接受咨询、代收诉讼材料、代为对诉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民诉法》119条立案条件的案件,转交诉讼材料,建议立案,在对应立案庭或人民法庭作出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地址确认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数额、账号并督促按时交费的权利和职能。

(范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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