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作者:王泉力  浏览:2434  发布时间:2016/5/23

日前,笔者从柘荣县民政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柘荣县从今年4月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无”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2300元提高到2650元,财政年补助标准从1720元提高到2070元,平均补差每人每月从143元提高到173元;城市低保平均补差每人每月从209元提高到279元,而“三无”人员补助标准则每人每月从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9元;五保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2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5元,其中集中供养标准从406元提高到545元,这也是该县历年来提高补助标准力度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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