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管理新政出台
笔者近日从宁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获悉,刚出台的《宁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对养老保险的内容、范围对象、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等问题加以规范和完善。调整后的机关社保实施“一保两制”政策,将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也纳入了参保范围。缴费比例也逐年提高,从2003年1月起个人缴费每两年提高2%,直至8%,单位缴费比例也相应提高。机关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对象建立个人账户,退休时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凡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离退休(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体支付项目包括基本离退休(退职)费、生活补贴费、按规定加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死亡丧葬费。
作者:宁德市委老干部局陈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