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学习新领会
  作者:陈有芳  浏览:2402  发布时间:2016/7/9

当前学习新党章,如下要点须引起注意,应加深理解。

“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这是党章在总纲中指出的一个重要内容。从阶级斗争的阴霾中走出后,由于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除反华反动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始终未停止对我的干扰和破坏外,阶级斗争的对象又是谁呢?当然不会是过去的“地富反坏右”;我以为,严重腐败分子拋弃党的原则,违背党的宗旨,走向反面,与人民对立,成为党事业前进途中的阻碍者、敌对者,自然成为新时期“阶级斗争”的新对象。明确这一点很关键,有益每位党员站稳立埸,坚持反腐倡廉。

党章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强调:“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时下各种思潮泛起,各类社团不少,多有活动程规。老党员在参加其活动中,应当警惕与党章党规相违背的内容,保持政治上的敏感性,辨别是非,不为左右。少数老党员甚至倡建寺庙、参加教会活动;更有在三五相聚茶座之类的活动中,肆无异惮地妄评妄议,无视自己的党员身份,与群众一块发泄不满,大发牢骚。基层党组织应当及时纠正这一不良倾向,强调党员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性。

党章第三条第五点指出:党员应“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当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成为社会的突出需求。群众遇到方方面面的实际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树立威望,就要贴近群众生活,及时帮助排忧解难,才能取得群众信任。但有的基层党组织,却将活动抽象化了,遇事绕着走,甚至为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开脱辩解,令群众大失所望,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对照党章有关条文,尚有个别党员搞特殊,长期不过组织

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以及组织活动程序不规范等等,在“两学一做”活动中,都引起党员的高度关注。


笔者系研究员、福建省杂文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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