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司机,别跟老人“过不去”
  作者:林益清  浏览:1224  发布时间:2017/3/30

笔者还以为只有在县城才有公交车司机跟老人过不去的事,拜读了3月28日的《福建老年报》题为“公交司机请多关照看戏老人”,才知道在省城福州,也有类似薄待老人的事。虽然不敢断言,全省各地都如此,但至少是带有比较普遍的现象,普遍性的事,就应该从制度上找原因了。这确实值得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引起重视的事了。

党中央、国务院包括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工作,3月1日开始执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是明证,条例对:“在老年人的基本权利,家庭保障,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养老服务,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少数司机的所作所为则是反其道而行之,说得严重些是直接与《条例》分庭抗礼,应该给予谴责和阻止。

凭心而论,由于种种原因,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和社会优待问题,各地在执行方面,与党中央,与省上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在这不多的优惠中还常常被打折,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对少数司机薄待老人的做法,不能睁一眼闭一眼,不能止于媒体及舆论的谴责,应该采取相应的举措,如:建瓯安顺公交公司采取经济处罚的做法多少有点效果,办法总比困难多,更多的希望能加强宣传,加强教育,让不文明行为无立锥之地。



建瓯市立医院:林益清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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