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退伍老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作者:陈智民  浏览:2312  发布时间:2012/8/30
福安市退伍老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日前,笔者从福安市民政部门了解到,该市自去年8月以来,已为1950位农村退伍老兵发放生活补助金138.95万元。
该项政策的享受对象是,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且年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退伍士兵,根据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0元的补助标准按年限累加。这个标准还将根据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提高。
作者:宁德市委老干部局 陈智民
邮编:352100通联:1359918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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