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民办养老机构工作多年,感触最深的一件事:无论国家及省上出台的养老政策都切中时弊,很“解渴”,可就是很难落到实处,总悬在那里。
近年来,从顶层设计上相继出台的新政,择其要者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这些国家级的新政含金量很高,操作性很强。
这些新政很“丰满”,但民营企业家总是持谨慎乐观的态度,高兴不起来。已经办起来的养老机构面对那么好的政策,由于无法落地,只能陡呼奈何;一些民营企业家想染指养老,碍于政策落不到实处,也只能“敬而远之”。
“骨感”的现状是,一边老人嗷嗷待哺,一床难求,一边是一些部门和基层官员对养老事业和产业“冷若冰霜”。道理很浅现,因为他们不纳税,不增加GDP,甚至地方还要“倒贴”。这话说得直白,但就是这个理。在一些地方,决不是绝无仅有,民营养老机构运转多年,国家硬性规定的床位补贴,运营补贴总无法兑现,更遑论给予额外的扶持和倾斜。就这样让国家及省上出台的惠老政策打了水漂,到头来受伤的无疑还是“银发族”。
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些现象不是局部的,不是暂时的,一些官员没有执行国家及省上的养老新政,尚能长期“相安无事”,丝毫不影响他们项顶上的乌纱帽,这不能不说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两会”传来好消息,中央最近权威发布新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从国家层面作出强化治理,深化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等重大决策,但愿“春风”能早日度过“玉门关”,让惠老政策一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