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法律援助帮其解困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周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不仅断的好,还说服了被援助人的子女和家长和好了。事情的原委是,家住周宁县浦源镇的刘某,已过耄耋之年。平日里和养女叶某在一起生活,无其它经济来源。近年来,叶某常因生活琐事与其发生争执。两年前,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刘某与叶某分开生活。之后叶某与刘某的另一对子女均互相推诿赡养责任。刘某生活难以为继,无奈之下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据承办人周律师介绍说,“这是家庭纠纷案件,亲情关系复杂,需要一定的办案经验和很大的耐心,这样才可能办好案件”。此后,为了帮助受援人刘某脱离困境,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援助律师多方努力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其子女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刘某可随时自行选择与三个(养)子女生活,子女们每月各支付赡养费用800元。
作者:宁德市委老干部局 陈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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