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除 不 除 民 心 难 安
  作者:陈有芳  浏览:4179  发布时间:2018/10/30

“黑恶不扫,社会不稳;黑恶不除,民心不安”。习近平总书记发出“扫黑除恶”动员令,举国呼应,上下同心,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民战争,如火如荼,正在神州大地拉开序幕。

这场斗争的重点在农村,城镇也同时展开。在中政委通知需重拳打击的8种黑恶势力中,将“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列为第2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农村天地广阔,聚集大量人口。发展经济以来,多种经营、土地开发等的负效应,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摄取财富的一些人,控制了族权、村权,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欺凌百姓,甚至残害人命,蜕变为当地的“南霸天”、“ 西霸天”,有的群众敢怒不敢言,在恐惧中过着日子。

《海峡都市报》(10月22日)报道,今年8月28日至9月23日,不及一月,中央入闽第四扫黑督导组,就受理13995件来信来电举报。这可能仅是其中的一部分,点多量大,不可小视。目前各市区己陆续打掉一批黑恶势力团伙。仓山警方近日捣毁一“黑护工”团伙,4人被刑拘。长乐一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团伙也被公诉。至10月24日,全省已发放举报奖金117万元。以陈某伟为首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严重破坏当地秩序涉黑团伙,最近被打掉;厦门市公安机关依规发给举报人奖金9万元。

人们从媒体报道中,感受到这场斗争的势头。山东查获涉黑涉恶团伙成员13000余名,揪出“保护伞”1000多人,其力度显然可观。山西吕梁柳林首富陈鸿志被抓,涉案财产78.4亿元,坐拥房产341处;是一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十分巨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包括当地派出所长、刑侦大队长、法院庭长等公职人员,都成为他的“保护伞”。

尤其要十分重视对黑后台的清查和深挖。历次打黑经验表明,没有“保护伞”黑恶难成气候。为黑恶势力拉拢、收买后,内部人员凭借握有的职权,往往采取通风报信、避重就轻,歪曲法规、置之不理,甚至倒打一耙等种种手法,为黑恶势力张目,包庇,而成为“保护伞”。因此整肃内部十分关健。

面对客观存在的黑恶势力现象,要充分认识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正如黄赌毒等封建余孽沉渣泛起、具有根深蒂固的顽固性那样,黑恶势力的回潮,也表现得十分猖獗和疯狂。应从巩固政权,长治久安的高度,明确“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旧社会、解放前,土豪劣绅,横行霸道,欺压百姓;而今法制社会、新时代,岂容这些不法行为继续存在。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要坚决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广泛发动民众,形成“举报黑恶,人人有责”的大气候,造成浩大声势,将黑恶凶焰打下去;切忌“雷声大,雨点小”,流于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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