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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十二五”, 福建昂首阔步迈向海洋经济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6/1/20   来源:新华网   + 1236

千帆竟发

“不断地改革创新,不断地转型升级,不断地超越发展。”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海洋经济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海洋事业获得了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关心、关爱。

五年来,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和福建被列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以及建设福州新区等重大机遇,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海洋经济实现新飞跃

五年来,一系列扶持我省海洋事业政策的出台鼓舞人心。《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获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九条扶持》、《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

海洋经济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比2010年增长90%,“十二五”期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13.7%。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建筑业、海洋船舶修造业五大传统产业进一步壮大,占全省海洋经济主要产业总量的70%以上,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初步形成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海洋经济密集区。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五年来,我省坚持养捕结合、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激发渔业发展内在动力,现代渔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大黄鱼、鲍鱼、海带、紫菜、牡蛎等特色养殖品种产量居全国首位。

“十二五”期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近5%,水产品总产量超过我省粮食产量,年均增长达4.5%左右,水产品加工产值达15%以上。远洋渔业实现跨越发展,至2015年底全省远洋渔业企业达29家,远洋渔船投产规模达521艘,比“十一五”末增长188%,建立了9个境外远洋渔业基地,远洋渔业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第一。水产品出口创汇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占我省农产品出口的65%左右。

生态优先理念不断深入

五年来,“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工作方针和陆海统筹的发展战略得到有力地推动,生态优先的理念贯穿着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

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沿海地方政府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持续开展了“百姓富、生态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厦门市、晋江市、东山县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全省建成国家级海洋公园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个。我省近岸海域二类以上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由2010年的59.5%提升到2015年的66.1%,居全国前列,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民生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五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民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

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渔港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渔船就近避风率提高至70%。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8年保持在97%以上。2011年以来组织渔业海难救助486起,成功救助遇险船舶484艘、船员5195人,挽回经济损失104477万元;有效应对台风35起,组织渔船回港避风91.84万艘次,安全转移人员302.64万人次。全省受理渔业互保理赔案件3720起,赔付金额达13429万元,为维护渔区稳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保障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我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注重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同步推进。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将省政府审批权限的海域使用项目审查工作全部下放沿海设区市2011年以来全省共确权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149宗,涉及用海总面积38287公顷,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用海保障。

省海洋与渔业厅在全省先行启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海洋与渔业权力事项由最初上报的287项减少为154项,公共服务事项由68项减少为53项,确定责任清单286项,实现部门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科技创新平台更加完善

五年来,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为海洋与渔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海岛研究机构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落户平潭,我省与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共建的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影响力日益扩大,海洋事务东南基地、“6.18”虚拟研究院海洋分院作用日益显现。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成为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厦门列入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6.18”成功对接项目607项,签约金额达641.38亿元。2015年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9.5%,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6%以上。

对外交流合作成效明显

五年来,我省与东盟国家的海洋经济合作持续深化。借助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支持,搭建了“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中国-东盟海洋学院”、“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等合作平台,创新构建了我省与东盟国家在海洋渔业各领域的合作平台。借助海峡(福州)渔业周、厦门海洋周等活动平台,不断拓展海洋渔业事务对外务实合作。

综合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五年来,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能作为、敢作为、有作为。“海盾”“碧海”行动成效居全国前列,两岸协同执法成为福建独有海上执法品牌。

2011年以来,我省参与执行海洋维权巡航任务30次,总计出海巡航600多天,航程6.5万海里;在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增设直属四支队,建设了福州、东山、霞浦3个海洋维权基地。

海洋强省意识深入人心

五年来,海洋事业的宣传工作得到有力地推动,关心海洋、热爱海洋的意识深入人心。

在《福建日报》开创“海洋通讯”专栏,在人民网开设《福建海洋》视窗,在国家海洋局网站开辟“福建海洋”专栏;拍摄《福建远洋走进非洲》专题片在福建东南电视台播出;编辑出版了《美丽福建·美丽海洋》、《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福建渔港》等,持续开展“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公众开放日活动,建设了福建海洋渔业科学馆、鼓浪屿·海博物馆、福建省海洋文化中心,建成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18家。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成为全国首家以宣传海洋文化、服务海洋经济的综合性影视文化机构。

海洋经济时代,赋予我们更多的使命与责任,同时,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挑战与机遇。丰富的海洋资源、经略海洋的优良传统、朝气蓬勃的海洋产业、开拓进取的决心都让福建海洋事业这张宏伟蓝图越来越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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