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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信访举报件定向交办、全程跟踪 反腐"零容忍"信访"零暂存"
发布时间:2016/2/23   来源:人民网   + 1327

     春节刚过,天气寒冷,福建漳浦县赤土乡万安村村民老李却感到格外暖心。前不久,他和几名村民一起拿到了被克扣的近2万元种粮补贴款。“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这个年好过了。”老李舒心地笑了。

2015年9月,万安村部分村民向漳浦县纪委信访室举报村干部克扣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和良种补贴等问题。因反映的线索不够具体,按惯例先予以暂存。但根据“零暂存”要求,漳浦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彻查。最终,村干部林某某克扣种粮补贴款19678.6元的问题浮出水面,林某某受到严肃处理并上缴了非法所得。

福建从2015年开始实行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即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进行100%核查和处理,要求在3个月内办结,做到增量趋于零、存量逐件清。“此举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表示。

信访举报件不再分流转办、“一转了之”

为落实信访举报件“零暂存”的任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理念,将信访举报件处置方式由信访部门分流转办、“一转了之”,改为定向交办、全程跟踪,从“单兵作战”到“分兵把口”。对检控类信访举报件,由信访部门分清性质、明确管辖,交由承办室限时处置、逐件反馈。上级纪委采取流向跟踪、抽查检查和通报问责方式,加强对转送件办理情况的督查。

随着“零暂存”的推行,大量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受到查处。去年,南平市共清理历年涉农信访件1112件,立案249件。南平市下辖的顺昌县纪委,对该县洋口镇潘坊村村民多次集体进京上访反映的村干部贪腐问题进行查处。经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等村干部贪污受贿32.74万元,相关人员受到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洋口镇党委书记高某某等5名干部因办理信访件不力被问责。村民们对查处结果感到满意,不再上访。

一些市县纪委对涉及民生民利的举报,则实施直查快办。闽侯县纪委仅用10天就查处了竹岐乡竹西村村支书郑某及村委会主任肖某某利用土地出租分别受贿30万元的案件,10名人员涉案,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是村级换届选举年,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村级组织换届中群众反映的腐败问题。漳州市芗城区纪委对反映该区石亭镇塘边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某某问题的信访件进行核查,查清了黄某某等10名镇村干部虚报冒领征拆补偿款和行受贿案件,涉案50万余元。最终,黄某某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既要依靠群众,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也要服务群众,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倪岳峰强调,“解决好百姓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去年,全省群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上访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4%、29%;全省反映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了18.4%。

克服“线索养案”思维,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谢谢你们的及时提醒,不然后果不堪设想。”2015年9月,龙岩市下辖的漳平市溪南镇司法所原所长陈某某紧紧握着办案人员的手,感激得不知说什么好。

2015年7月,漳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陈某某进行调查,发现其在担任久鸣村包村领导期间,曾两次将自己的汽油费发票拿到村财务报销。9月,市纪委对陈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以前总认为是不痛不痒的小问题,这次处分对自己是一次震动与警醒。”陈某某说。

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克服过去“线索养案”的思维,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严管就是厚爱的精神。特别是去年9月王岐山同志到福建调研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力度,对党员干部小、微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提醒;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

前不久,有群众反映省直某单位领导在2012年8月曾到外省公款旅游问题。尽管线索模糊,省纪委还是对其进行函询提醒。三次函询,而且一次比一次严厉。“这是我参加工作30多年来,第一次受到如此刻骨铭心的教育,第一次从灵魂深处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材料说明中,他作出深刻反省。

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开展谈话函询等同比上升25%。同时,经调查核实,为党员干部澄清举报不实的问题1161件,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零暂存”不可忽视质量,防止信访核查“蜻蜓点水”

“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款物10多万元,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10月,建瓯市纪委信访干部将市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张某某的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没想到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有了结果。”拿着反馈材料,举报人连连赞叹。在他向纪委递交举报材料后不到一个月,事情便尘埃落定。

“零暂存”办理,适应了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新常态,也促进了纪律审查工作。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驻省某厅纪检组在省纪委指导下,查处了厅属某局多位领导班子成员利用虚假合同套取现金40多万元,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局长黄某某等7人被立案调查,6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厦门市查处了市车管所所长张某某等多名民警利用驾考和车辆年检职便受贿的“塌方式”腐败窝案,涉案金额446万元,该所12名民警后被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全省新立案件中问题线索来自信访举报的同比上升14.1%。

与此同时,福建省纪委要求,不能为了达到面上的“零暂存”,而忽视办信质量,要兼顾质量和效率,对重大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防止信访核查“蜻蜓点水”。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办理反馈、跟踪督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对核查不及时或查处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纪委书记郑某在办理一起信访件过程中,不认真核查而以“经调查失实”回复,秀屿区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为强化信访举报办理过程管控,福州市纪委研发“信访件分流及跟踪管理系统”,对信访件受理、初核、立案等处理流程进行跟踪督办,做到全程留痕、即时可查、限时办结。福建省纪委已建成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反馈和督查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管控、确保质量。

目前,全省市县乡三级纪委和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已基本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2015年共办理检控类初信初访17614件,按问题线索五类方式处置,暂存仅8件,占总量的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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