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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多渠道补偿,村医待遇提高
发布时间:2016/6/7   来源:福建日报   + 718

近日,莆田市出台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多渠道补偿政策,较大幅度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长期困扰乡村医生的收入少、养老保障低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截至2015年底,莆田共有在岗乡村医生2195人,905个建制村中仍有38个没乡村医生,尚缺口600多人;在岗的乡村医生队伍中,60岁以上的784人,占全市乡村医生总数的35.7%。莆田市卫计委副主任张启林介绍,乡村卫生所短缺,医生队伍老化、流失等问题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乡村医生主要靠基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较少,保障水平较低,“2015年前,莆田乡村医生只能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较低,乡村医生60岁后每月仅能领取160多元养老金”。

为增加乡村医生收入,莆田将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将基本公共卫生40%的工作量下移给村卫生所承担,经绩效考核后支付报酬;按每个农业户籍人口8元的标准,落实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改革专项补助;对扎根在边远山区、海岛的乡村医生发放每月不低于300元生活补助;按每所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对村卫生所正常运行所需的信息网络和软件维护等经费给予专项补助。“按这方案,村医每月收入将达三四千元。”张启林说。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也将较大幅度提升:乡村医生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度财政补助从上年的3024元提高到3996元;医疗责任保险由财政每所补助500元,医疗保额也将由现有最高6万元提高到9万元以上。

许多乡村医生由于年龄或户籍等原因,不具备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针对这一群体,莆田将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只要个人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即可办理退岗注销手续;退岗后,按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按月发放退岗养老补助。

此外,将加大公建民营村卫生所建设力度。中心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左右,一般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推行村卫生所和计生服务室一体化建设,选址由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用地由村委会无偿提供。

今后5年内,莆田卫生学校每年定向培养农村医学专业中专生100名;推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对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优先入驻公建民营村卫生所,优先担任村卫生所法人,优先承担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解决乡村医生人才断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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