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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期待!福建成为这项国家级改革“试验田”
发布时间:2016/8/24   来源:泉州新闻网   + 1009

青山绿水,清新呼吸,福建是全国最“绿”的省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率先一步,也承载着中央的更高期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

《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提出:综合考虑各地现有生态文明改革实践基础、区域差异性和发展阶段等因素,首批选择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作为试验区。

《意见》还提出:严格规范其他各类试点示范。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立、批复冠以“生态文明”字样的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基地等;已自行开展的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到期一律结束,不再延期,最迟不晚于2020年结束。

这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建方案》)也同步印发,足见中央希望福建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

《福建方案》阐明了支持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支持福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三大意义:

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培育加快绿色发展新动能

开辟实现绿色惠民新路径

《福建方案》指出:支持福建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整合规范现有相关试点示范,推动一些难度较大、确需先行探索的重点改革任务在福建省先行先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福建省改革“试验田”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福建省生态优势,以率先推进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集中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着力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路径、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四大战略定位

建设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先导区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

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

绿色发展评价导向的实践区

两阶段的主要目标

到2017年,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福建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环境更好,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福建方案》提出:到2020年,主要水系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81%以上,23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6%以上。

重点任务

6个方面26项具体改革试验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包括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建立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二是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包括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建立完善用能权、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包括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区域财力支持机制、完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是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包括完善流域治理机制、完善海洋环境治理机制、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健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五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包括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建立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开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

六是开展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包括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党政领导政绩差别化考核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

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实施、着力先行先试、强化评估推广、整合试点示范、加强舆论引导等五个方面的措施,要求对试行有效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

《福建方案》提出:整合试点示范。将已经部署开展的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三明市等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长泰县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综合性生态文明示范区统一整合,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名称开展工作,泰宁县等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厦门国家“多规合一”试点、长汀县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长汀县等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莆田市等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厦门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各类专项生态文明试点示范,统一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平台集中推进。

生态文明改革,福建如何探路?

既然担负着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路的任务,福建将朝着哪些方向发力?

《福建方案》中,提到了福建改革试验的特色亮点。

一方面,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针对一些目前尚缺乏成功案例和经验的重点、难点领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为其他地区探索改革的路子,如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

另一方面,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开展一些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如继续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和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促进上游欠发达地区发展为导向、统一规范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

改革就在身边,期待生态福建新答卷

《福建方案》中,对改革的时间、路径、对象,都做出了很具体的要求。联播君稍微进行整理,大家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的家乡将有哪些大变化。

2016年起在长乐市、晋江市、永安市和长汀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

重点推进霞浦县-宁德市、永安市-三明市、永春县-泉州市等地区空间规划编制试点。

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将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夷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九曲溪上游保护地带作为试点区域,2016年出台武夷山国家公园试点实施方案,设立由福建省政府垂直管理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支持将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汀江源头和以武夷山-玳瑁山山脉为核心的区域内有关县(市)调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研究探索建立多元化赎买资金筹集机制,2016年起在武夷山市、永安市、沙县、武平县、东山县、永泰县、柘荣县等7个县(市)开展赎买试点。

开展九龙江-厦门湾等重点海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

探索研究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界定的办法,2016年年底前先行在晋江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试点。

2016年起在莆田市和闽清县、仙游县、光泽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2016年启动在沿海的厦门市和山区的武夷山市开展地区尺度的核算试点。

……

自20世纪初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构想,到2014年被国家批准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再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印发……福建的生态文明建设,一步步从区域发展模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承担着探索未来的重任。

已将绿色理念融入发展血液的福建,必将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传承接力,先行先试,书写全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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