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省老龄办联合印发表彰决定,授予福州市鼓楼区老龄办、厦门市湖里区老龄办、南靖县老龄办、安溪县老龄办、三明市梅列区老龄办、莆田市城厢区老龄办、建瓯市老龄办、武平县老龄办、宁德市老龄办和省老龄办综合处10个单位“2012-2015年度全省老龄工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小远、林秀云、王丹、王玉珍、蔡永志、柯红星、蓝建英、张德平、陈谦敏、赖子琴、伊红梅、余根建、杨秀英、陈友华14名同志“2012-2015年度全省老龄工作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据悉,近年来,全省老龄工作部门和广大老龄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开拓创新,积极有为。经过努力,“十二五”规划的可量化指标总完成度达到92.94%。其中,约束性指标完成91.99%,预期性指标完成94.88%,有效推动了老龄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广大老龄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推动老龄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颜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