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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未来三年拟建至少五个高端养老院
发布时间:2017/11/15   来源:厦门日报   + 964

厦门市要拓展高端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高端养老服务机构,未来三年拟建高端养老院5个以上。近日,《厦门市关于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出台,厦门市将努力推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优惠待遇,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扎实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供地后4年内必须实质开办

根据意见,2017年至2020年,厦门市拟建设高端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5个,床位不少于4000张,到2020年末,全市新增高端养老服务的床位数占厦门市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力争达到15%。在规划上,高端养老服务(园区)项目将布局在适宜举办高端养老的区域,按照高端养老功能需求定位,“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在岛外选址五个地块用于高端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

高端养老服务项目用地,不得进行住宅、商业、办公、酒店等房地产开发,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和分割出租,供地后4年内必须实质开办,开办后由民政部门监管。

医疗配套设施面积要大于20%

高端养老服务机构为营利性,产权按“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界定,产权归投资者所有,为老年人建立生活服务、医护康复、活力文化体系,全面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但老年酒店、宾馆、会所、商场、俱乐部等商业性服务的机构,不属于高端养老服务机构。

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应由具有境内外优质品牌的服务管理团队运营管理,具备丰富的物联网应用经验和先进的养老大数据开发管理技术实力,形成健康管理、紧急救援、医疗康复、生活服务、机构管理“五大系统”运作模式;提供生活照护、餐饮服务、亲情服务、商业金融服务、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活力文化服务,全面满足入住老年人的六大需求。

当然,高端养老服务机构不是随便建的,有着严格的规范和要求,要按照《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五星级标准来打造。配套建设医疗、保健、康复等设施,开办老年专科医院或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医院等医护康复机构,开办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必须设置相应老年病科室,并作为重点科室,医疗配套设施面积大于20%的建筑面积。

高端养老

高端养老是指按国家规范标准建设,由一流团队运营管理,运用先进互联网+养老服务管理技术,专注于适老化、智能化、专业化、医养融合,打造集老年人生活、医疗、文化、娱乐于一体的高品质养老服务。

(记者 詹文 通讯员 张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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