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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起 漳州公立医院207个病种“明码标价”收费
发布时间:2018/2/1   来源:闽南日报   + 1318

按项目收费的弊端

过去,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按项目收费为主,医生与患者信息不对称,“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和滥开“大处方”等存在一定运作空间,同时,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也给医保和卫计部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不仅使得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医保基金不合理流出。

按病种收费的好处

按病种收费是一种“打包式”收费,病种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含检查、检验)、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近日,市医保局、市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漳州市公立医院推行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月1日起,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对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胆囊结石、肺结核等207个常见病、多发病病种(三甲医院试行其中22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

过去,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按项目收费为主,医生与患者信息不对称,“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和滥开“大处方”等存在一定运作空间,同时,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也给医保和卫计部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不仅使得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医保基金不合理流出。实行按病种收费将有利于消除这些弊端。

据悉,按病种收费是一种“打包式”收费,病种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包括了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含检查、检验)、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除按规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双人间、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可单独进行收费外,医院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对实际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

此次我市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费的207个病种,包括了省属公立医院首批推出的100个病种及我市结合本地实际遴选出的107个病种。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实行按病种收费的患者均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纳入前,医院将首先履行告知义务。若患者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60%或因合并症、并发症、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按实际费用结算,但医院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10%以内(支气管肺炎病种控制在20%以内)。

此外,为防止推诿患者、分解住院次数或无故缩短住院时间等参保人员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出现,《通知》还规定,同一患者在15天之内以同一诊断再次住院,经各医保经办机构稽核认定属未执行完临床路径并达到临床治愈标准而出院者,其再次住院的费用由首次接诊住院的医院全部承担。(林晓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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