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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异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入? 看这里
发布时间:2018/5/31   来源:厦门网   + 1266

海西晨报讯(记者吴雪莹)异地企业职工如何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需满足什么条件?今天,将为您解读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的相关内容。

Q1:什么情况可以转?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参保人的户籍情况,有两种情况可以转入。一种是本市户籍,包括一直是本市户籍的、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由外地户籍转为厦门户籍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在厦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未退保未转出的,可以将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另一种是外地户籍的参保人。

根据参保缴费和申请转入时间,再分为两种: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正在厦参加养老保险的;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的参保缴费地不在户籍地,且厦门为其最后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的。

Q2:满足条件怎么转?

满足了以上条件,参保人还须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参保人应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缴费凭证》。携带《参保缴费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填写好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到厦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从厦门市社会劳动保障网站上下载打印,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前往厦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向本人户口所在的区社保中心申请;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向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厦门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同意接收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则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厦门社保经办机构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寄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厦门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将转移基金划拨至参保人在厦门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信息表上的缴费情况录入我市的养老保险系统。至此,将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到厦门的全部流程结束,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已与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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