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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野生动物制品 “收藏专家”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9/1/18   来源:闽南日报   + 1076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但是,总有一些人因“收藏爱好”而去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殊不知,此举已经触犯法律底线。日前,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33岁的章某在紫泥镇开了一家烟酒店铺,本想好好做正当生意的他却迷上了收藏野生动物制品。从2014年开始至2015年年底,章某通过淘宝网、微信或向他人购买的方式分别购买了黑熊皮、狼标本、梅花鹿头及对角、豹猫标本、蛇雕标本等野生动物制品用于个人收藏,并将野生动物制品摆放于其经营的烟酒经营部及其家中供人观赏。后经群众举报案发。

2018年2月8日,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章某网购的野生动物制品中,共有15件属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

章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用于个人收藏,价值12529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姚雅萍 曾艳梅 欧新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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