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福州垃圾分类执法处罚进入倒计时
发布时间:2019/7/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 1367

城管执法人员向商户发放资料,宣传垃圾分类具体举措。

福州新闻网7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文/摄)下月起,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从目前的执法宣传阶段转入执法处罚阶段。对垃圾不分类的个人或单位,城管部门将开出罚单。昨日,台江区上海街道城管中队向辖区商户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和《垃圾分类承诺书》,以更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记者注意到,台江区生活垃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致广大市民一封信》中介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将从8月1日启动,我市小区将全面落实“高楼撤桶”和定点、定时、定人、定探头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且拒不改正的,个人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还将被计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上海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上门宣传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向商户详细介绍了我市规范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措施,商户知晓相关情况并签署垃圾分类承诺书后,该承诺书由执法人员回收。上海街道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昨日的上门宣传主要针对辖区西洋路及交通路的商户,旨在提高商户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下一步,该中队将加强对商户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巡查,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声明:文章来源福州新闻网,图片来源网络,不代表金秋网立场,若侵权请联系!QQ:3071562091
随机阅读
暂无数据!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上留言 | 通讯员 | 我要投稿 | 稿件列表 | 在线咨询 | Rss订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63号老干部局大院15号楼四层 闽ICP备2023017563号 邮箱:jq368@163.com
Copyright © 2013 《金秋》栏目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