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武宁县人民法院大桥法庭远赴福建省石狮市 千里办案促调解 夫妻缘尽好相散
  作者:党万海  浏览:1659  发布时间:2012/10/26

9月10日,九江武宁县人民法院大桥法庭远赴福建省石狮市,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012年7月3日,武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汤某诉被告瞿某离婚纠纷一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瞿某被关押在福建省石狮市看守所且即将于7月底释放。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遂决定通过法院专递的方式向被告瞿某邮寄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法律材料,定于8月8日开庭审理。但是至开庭传票确定的开庭时间,被告瞿某并未如期到大桥法庭应诉,承办法官通过多种途径打听得知,被告瞿某被释放后又因遗漏的盗窃行为被收押于石狮市看守所。了解到此情况,承办法官并未贸然决定缺席审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毅然决定不远千里赶赴石狮市开庭审理此案。
    2012年9月初,承办法官一行赶赴福建省石狮市,在石狮市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承办法官一行顺利见到被告瞿某。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应该好聚好散,虽然缘分已尽但情分还在,双方都放下心里压力、坦诚交流,最后欣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自此,该案得以圆满调解结案。承办法官感言:虽然远赴福建开庭非常疲累,但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为人民司法,司法人性化及能动司法的理念,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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