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敬老月”活动形式多样 精彩纷呈
  作者:党万海  浏览:6192  发布时间:2012/11/5
福建省公安厅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全国老龄办等单位《关于开展2012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及时制定下发《厅机关2012年开展“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厅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敬老爱老、共建共享”主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项敬老助老活动,成效明显。
    一、领导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厅党委把“敬老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率先垂范,带头参与。10月16日,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牛纪刚专程看望慰问老厅长边圻和原厅长黄松禄遗孀林柑治,代表厅党委送去组织的关心、问候和节日祝福。厅领导张东鸣、张建生、施志强、张洪德、李坚、蔡小林、崔宗建等分别前往各自挂钩联系老领导家中或医院病床前走访看望,送去组织的关心和祝福。厅党委委员、国保总队长陈华为此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总队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崔宗建,福建警察学院院长陈勇,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叶颖等主要领导也用不同方式看望慰问老同志,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
    二、敬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一是积极开展走访参观活动。“敬老月”活动期间,厅属各单位根据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老干部门、听老干部言、知老干部情、解老干部难,重点对厅机关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退休厅级干部及生病住院的老同志普遍开展登门走访慰问活动。厅离退处组织180多位厅机关离退休干部深入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馆、“海峡号”客滚船等,亲身感受平潭日新月异的变化。纪委监察室组织离退休干部到闽清宏琳厝参观游览,感受海西建设美景。厅办公室组织25位离退休干部参观昙石山博物馆、游览闽侯县城江滨大道,切身感受到厅机关大家庭的温暖。厅政治部、交警总队组织离退休干部赴龙岩开展“红色之旅”。警保部组织30多位离退休干部到湄洲岛开展重阳节“一日游”活动,亲身体验妈祖文化魅力和湄洲岛建设成就。刑侦总队、出入境局组织离退休干部赴三明泰宁、将乐、沙县参观休养,领略世界地质公园寨下大峡谷、大金湖的美丽景色,舒展了身心,陶冶了情操。监管总队组织13位离退休干部到泉州闽台缘博物馆和崇武古城参观游览,欢度重阳佳节。机场公安局组织退休干部到森林公园开展“敬老月”登山活动。警联处组织11位离退休干部到福清参观考察,让老同志领略大自然风光,感受海西建设新成就。警企办组织退休老同志参观福建公安展示厅,了解福建公安警务信息化等“六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果。厅办公室、福建警察学院、国保总队、经侦总队、技侦总队、网安总队、法制总队、机场公安局、人事处、离退处、科通处、警企办等单位通过走访慰问、通报座谈等方式积极为离退休干部排忧解难,让离退休干部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法制总队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老年维权优待活动,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化“关爱老年人‘1+1’志愿服务活动。国保总队、治安总队、技侦总队、网安总队、监管总队、警联处等单位的团组织通过走访慰问、座谈讲座、志愿服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上门开展聊天、家政、医疗保健、心理疏导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积极为高龄、“空巢”和患病的离退休干部排忧解难,受到离退休干部的好评。三是积极参加迎十八大系列活动。积极动员、组织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参加迎十八大系列活动。200多名老同志参加了中国老龄协会、民政部优抚安置局、中国老年报社联合举办的“喜迎党的十八大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以“诗书画影抒情怀,喜迎党的十八”为主题的厅机关老同志迎十八大诗书画影展,展示了广大离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崇高品质和与时俱进、勤奋笃学的精神面貌,展现了离退休干部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和老同志安享晚年的幸福生活。期间,福建公安文联副秘书长、书法协会主席胡存钦和老同志书法家封崇长、曾光明还兴致勃勃地挥毫泼墨为大家展示书法技艺。四是举办厅机关老年人健身会活动。今年9月,根据厅政治部“敬老月”活动安排,离退休干部党总支、离退处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厅机关老年人健身会具体方案。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象棋、跳棋、麻将、扑克、猜谜,以及走白马河栈道、游览三环路等科学健身活动。10月25日,160多位离退休干部聚集在厅篮球场参加篮球定点投篮、飞镖、托乒乓球走路等项目的比赛以及太极拳、柔力球、八段锦、国标舞表演,展示老年人健身成果和健康风采。据统计,今年厅机关约78%的老同志参与了健身活动,其中年龄最大的90岁,达到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的目的,提高了老干部的生活质量。
    三、深化宣传报道,氛围浓厚。为了把“敬老月”活动引向深入,调动厅属各单位开展“敬老月”活动的积极性,厅离退处在机关大院挂起了“关心帮助老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等横幅标语。厅属各单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拓宽活动载体,广泛运用报刊、网络、电视台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敬老月”活动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金秋栏目》3次报道了我厅开展敬老活动情况,在《老同志之友》、《福建老年报》、金秋网等刊载稿件68篇,公安信息网刊稿5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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