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现状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
  作者:林益清  浏览:2058  发布时间:2016/2/2

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出炉,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应对人口老年化,体制、机制不健全:

新修订的老年人保障法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年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但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对完成这项战略任务思想准备和应对能力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对老年问题缺乏战略思考,养老服务用地、融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国家支持政策在不少地方未能有效落地。

不少县市、民营养老机构对此反应强烈,有的地方甚至以地方财政困难,把各种补助、补贴打了折扣,甚至打了水漂,这不能不说是成为制约养老机构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瓶颈”。

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养老机构布局结构不合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但现状与中央的要求,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异,绝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综合利用率较低,服务覆盖区域和服务群有限,服务内容单一,社会化专业水平不高。一方面老年潮迅猛,一方面中央政策很好,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积极性不高,这就是养老服务不容乐观的“症结”所在,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重点、难点、焦点都在地方政府和部门,是有必有在他们背上击一猛掌,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和理由,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就是最大的道理。大道理管小道理,这是一个常识问题,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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